8月26日下午,一辆载人摩托车驶入顿井收费站入口003车道,驾驶员欲领卡上高速。当班发卡员发现后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立即对摩托车进行劝返,并耐心解释高速公路通行政策。
发卡员向驾驶员说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三条规定,“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”。虽然单人骑行摩托车符合规定允许进入高速,但载人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严禁驶入。摩托车主起初表示不理解,经当班班长进一步细致沟通后,最终表示认可。随后,驾驶员咨询前往邯郸新世纪广场的路线。工作人员热心协助,为其详细规划了避开高速公路的安全行驶路线,并提供了导航帮助。驾驶员对收费站的耐心解释和暖心帮助表示感谢,随后调头驶离。
此次事件中,收费站工作人员既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又体现人文关怀,积极为司乘提供解决方案,有效化解矛盾,保障了道口通行秩序和行车安全。
